2007-11-05
MySQL 授權之討論
MySQL 使用「雙授權條約」模式,在這個模式下,使用者可以選擇如何使用 MySQL 產品,這將決定 MySQL 是自由的 GPL 授權,或者商業授權。
若是採用通用公共授權書(GPL,General Public License),但這是不同於免費軟體的。
整理其授權方式:
授權方式目前有兩種有二:
(1)願意依據 GNU-GPL 的方式發佈與授權,則可以免費的使用 MySQL 。
MySQL Open Source License
http://www.mysql.com/company/legal/licensing/opensource-license.html
在 http://www.fsf.org/licenses/,定義了在不同情況下可以用軟件作的事和不可作的事。
如果你對GPL不滿意,或需要在商業應用程序中嵌入MySQL代碼,可從我方購買商業許可版本。
(2)若為商業使用:
也就是說,不願意公開您所開發的source code,不願意依據 GNU GPL的方式發佈與授權的話,就要以 commercial non-GNU 的方式授權。MySQL Commercial License: http://www.mysql.com/company/legal/licensing/commercial-license.html
MySQL Licensing Policy
http://www.mysql.com/company/legal/licensing/
Pricing: MySQL 授權方式也有採 MySQL Network 服務。服務方案採取年費制。
Buy MySQL Support, Services, and Training
https://shop.mysql.com/
MySQL Enterprise Database Services and Support
https://shop.mysql.com/enterprise/
參考其授權說明:
MySQL 使用「雙授權條約」模式,在這個模式下,使用者可以選擇如何使用 MySQL 產品,這將決定 MySQL 是自由的 GPL 授權,或者商業授權。
在 GPL 授權下,MySQL 是自由且免費的,使用者可以免費下載 MySQL,並且可以修改它的原始碼,重新整合後再散佈。不管如何,GPL 使用者必須履行來自 GPL 授權賦加的條件,亦即規定假如一個基於 MySQL 而運作的應用程式被重新散佈,那麼這個應用程式的完整的原始碼,也必須可以被自由取得。 (譯註:此部分符合 GPL 授權條約)
MySQL AB 另外提供一個商業授權,給那些不願意開放應用程式原始碼的組織,購買商業授權的顧客可以獲得商業版的產品技術支援保證。否則的話,任何基於 MySQL 運作的軟體,都必須開放原始碼。MySQL 之所以能提供商業授權,是因為 MySQL 組織擁有 MySQL 程式碼的一切版權。
(譯註:即便是 GPL 授權的軟體,原始作者在法律上仍擁有版權,甚至專利權,軟體專利權至今仍未廢除,作者擁有當地法律上的一切著作權,相關資料可參考 GPL 授權的研究文章)。
MySQL 的「雙授權條約」模式,對雙方都有利。第一,它鼓勵自由軟體的發展;第二,它使的即便 GPL 不適用的情況下,使用我們的軟體也成為可能。
綜合來說:
如果您開發的應用程式是符合 GPL授,願意公開原始碼時, MySQL 就是採用 GPL 授權,您可以免費使用 MySQL。
如果您開發的應用程式是商業軟體,或者是自行開發程式;並且不願意公開原始碼,則您應該購買 MySQL 商業授權。
FLOSS License Exception
http://www.mysql.com/company/legal/licensing/foss-exception.html
有特別列表可以免費使用 MySQL 的情境、軟體。
參考資料:
MySQL Licensing Policy FAQ
http://www.mysql.com/company/legal/licensing/faq.html
【心得】深入MySQL 的授權
http://www.pczone.com.tw/vbb3/thread/47/118760/
MySQL調整訂價與授權方案
http://taiwan.cnet.com/news/software/0,2000064574,20096439,00.htm
開放原始碼GPL授權即將修正
http://taiwan.cnet.com/news/software/0,2000064574,20095188,00.htm
http://twpug.net/modules/smartfaq/faq.php?faqid=73
自由軟體常見問答(FAQ)
http://fsoss.fcu.org.tw/XZGov-fsoss/oss-lecture-no5-02.html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